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秒懂电商资讯网

贯彻落实《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发挥国家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政策叠加的新效应,加强统筹协调,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推进监管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要素支撑,确保完成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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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51秒懂电商资讯网

一、完善工作机制 m.51md.cn

完善省级——片区二级管理体制,明确二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决策权限,突出片区管委会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题工作组与各片区管委会的协同联动,及时解决项目布局和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统计和分析制度,把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纳入所在地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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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解目标任务 m.51md.cn

各片区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制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确定各功能区的年度招商任务、投资要求和产业发展目标,将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和各产业功能区。把“项目带动”作为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产业链招商,“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主动研究和对接“三维”项目,形成在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项目和投产项目滚动推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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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管理服务 www.51md.cn

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和承接,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健全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程序,精简工作流程。建立实施守信激励机制,减少前置审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制度,限期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大厅制度和“一站式服务、一表申请、一口受理”的行政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和注册变更“一照一码”管理制度。依法公开各片区管理机构的权力清单及管理运作流程。建设各片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应用对接,提高部门协同管理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以及纠纷调解、援助、仲裁等服务机制。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将原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鉴定、咨询、认证、检验检测等职能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建立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保护自贸试验区投资环境,避免出现“休眠企业”等现象,培育国际化和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四、开展绩效考核和中期评估

根据各片区发展定位要求,重点围绕龙头项目引进、优势产业培育、经济规模壮大、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每年对各片区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在规划实施中期,对各片区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优化发展的方向和对策措施,并就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用足用活政策

一、用好对外开放合作政策

落实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外商投资准入、人员入(过)境限制、货物进出、大宗商品贸易、资金融通、航运经营条件等放宽政策,以及相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等便利化措施,推进大型企业总部,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跨境金融,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等一批带动自贸试验区功能提升的骨干项目和企业落地。

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实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建设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服务基地。

二、用好对台合作交流政策

落实台商投资准入放宽、对台服务贸易开放、对台货物贸易自由、两岸人员往来便利等政策,吸引台商投资发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合作参与制定标准,深入推进闽台服务要素自由流动和电信、运输、商贸、建筑业、产品认证、工程技术、专业技术等服务领域开放,加快发展两岸电子商务、对台小额贸易和台湾原产地特色产品贸易,促进两岸金融深层次合作,积极参加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建设,在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落实平潭独特政策措施

综合运用平潭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培育平潭开放开发新优势。宣传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15%企业所得税的特有优惠政策,吸引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的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提升平潭片区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发挥平潭对台服务贸易自由化和航运自由化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台湾企业和个人从事服务贸易和航运业务,壮大平潭服务贸易和两岸航运业务规模。争取国家早日赋予平潭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重要政策措施。

第三节 推进监管创新

一、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落实“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推进区内全面实施“单一窗口”服务,全程实施无纸化通关,区域之间通关一体化。简化《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试行企业自主保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的通关征管作业。积极推行多样化担保机制,简化税收审批清单和保税料件串换审批、保税产品内销等手续。试行进口货物先征放后审核管理办法,放宽海运货物直接运输认定标准,试点货物按状态分类管理模式,对海关监管区域货物内销试行选择性征税等政策,支持开展非保税加工和非保税仓储业务。试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

二、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商务诚信为核心,加强项目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建立各部门监管数据和信息归集、交换、共享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机制。加强企业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完善境外资产、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制人管理,建立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实施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建立健全境外追债保障机制。建立企业信用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加强监管后评估,不断完善监管手段。

三、防范投资风险

试点实施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措施,引导外商投资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涉及敏感投资主体、敏感并购对象、敏感行业、敏感技术、敏感地域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四、防控金融风险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流动性、内控和风险管理。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合理引导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工作。加快完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排查。充分发挥金融监督协调机制的作用,强化交叉性、跨市场金融产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管协调。构建危机管理和风险处置框架,完善应对预案,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四节 完善基础设施

一、加快现代化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自贸试验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区内企业提供投资、金融、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人事、社会服务、知识产权信息等行政服务,以及为区内人员提供就业、医疗、教育、保险等基本生活服务。加快自贸试验区产业信息收集、整理和有效利用,为企业提供更多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投资机会、竞争环境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推进自贸试验区公共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区内行政管理资源整合,促进海关、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税务和知识产权等行政监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协同监管,构建大通关一体化信息平台,形成面向企业的口岸通关和物流商贸服务的“单一窗口”,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提升产业发展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与台湾口岸行政监管服务平台对接,建设两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一体化信息对接平台。探索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涵盖综合咨询、境外投资备案、投资项目推荐、行业分析、境外投资专业服务等功能;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在自贸试验区相关片区,建设集政府服务、市场运营、信息交换、社会监督和人才交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航运服务中心,集中进驻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职能部门,以及国际商贸、航运、物流、船货代理及银行等各类企业,集中为货物进出口、船舶及相关人员出入境提供集中、便捷、高效的“一站式”通关服务,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制度和运作模式。探索第三方搭建服务平台、专业机构提供市场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运作模式。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按照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总体要求,构建以海港、航空、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和主枢纽,覆盖海西、辐射内陆、连接东南亚的综合集疏运体系,加快福莆宁岚、厦漳泉同城化复合交通网络建设,增强自贸试验区对外交通和对内交通服务范围和能力。重点推进平潭片区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环境卫生等保障体系建设,厦门片区海沧港区、东渡港区的航道、泊位及疏港通道建设,福州片区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邮电、通讯以及互联网建设,建设三网融合工程、智能运用工程和智慧产业设施工程,实现自贸试验区智能化。

第五节 强化要素支撑

一、优化土地配置

(一)落实空间布局

坚持自贸试验区发展与城市建设相配套、产业发展与功能分区相协调的原则,细化完善各片区的用地功能,形成产业主导功能相对集聚、产业链条有效延伸、空间资源有效整合的产业布局。加快修编各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产业发展规划中各功能片区的规划范围、开发强度及配套设施布局。

(二)盘活土地资源

加快区内土地和物业存量资源的梳理,积极推进区内土地二次开发,推进区内存量楼宇的改建、停建项目的续建和盘活,加强闲置房屋的改造升级与功能置换。建立合理的利益导向机制,为存量产业调整和新兴产业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三)加强土地管理

实行自贸试验区内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收储、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区内公共管理、基础设施和各类产业等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项目建设先安置后搬迁;对区内引进用地规模大的龙头项目用地,确保优先发展;优化自贸试验区内建设用地预审手续和用地审批审核流程。

(四)集约节约利用

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设立不同产业的投资强度、产出效率标准、对高投资高产出高效率企业实行政策优惠;开展城镇闲置地整治,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二、提供人才支撑

(一)构建引智模式

加快制定自贸试验区人才发展计划,研究设立自贸试验区人才建设发展基金,按照产业转型升级、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引进行业和企业的领军人才,广纳高层次研发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鼓励跨国公司在区内建立跨境人才培训总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与有技术优势的院校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选送优秀企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人才及提升人才技术水平。

(二)建立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区内高层次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高层次科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加大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力度,构筑开放式、高起点、多层次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对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类别、工作胜任力、培训体系、薪酬福利、绩效管理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让科技人才明确发展目标;鼓励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奖励,实行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最大限度地凝聚、激励、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发挥才智,为自贸试验区发展建功立业,创造佳绩。

(三)加强两岸智力合作

培育和孵化两岸人才合作项目,吸引台湾专业人才前来创业,落实通关、税收和方便两岸往来政策,推动简化台湾专业人才出入境手续,允许已取得台湾地区有权机构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在自贸试验区内从事与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服务活动,允许台籍技术人员同等参与大陆职称和科研成果评定。推动两岸社保、养老等机制对接,将台胞证号管理纳入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方便台胞办理社会保险、理财业务等。

第六节 注重环境保护

一、合理设置生态功能区

各片区产业功能和总体建设规模,要充分考虑各片区的环境容量,对各功能区要设置足够的生态空间和缓冲带,减小“三废”排放强度,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双重目标。

二、实行“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

在各片区特别是在工业园区中,要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区内各企业的产品前后连接,上游企业的产品甚至废料转化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和能源,整体打造“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产业链”。构建从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生产至包装、流通加工、配送、销售、废弃物回收利用全过程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循环型、生态型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经济发展模式。

三、建立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

进入各片区的制造企业,在生产工艺流程中,努力做到将流失的物料回收后作为原料返回原来的工序使用;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经处理后作为原料返回原生产流程,将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废料经处理后作为原料用于企业其他产品的生产。从项目引进开始,明确其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工艺流程和设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方案,实现清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四、落实节能减排降碳措施

按照各片区节能减排总量控制要求,实施能源、环境总量控制。一方面,在项目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减排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另一方面,加强项目固废利用、余热回收、污水处理、粉尘和尾气治理,减少“三废”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第三,加强排污口的监测,保障各排污河海的水环境达标;第四,严格落实碳强度降低目标责任,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五、统筹环境设施建设

各片区要形成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截污率;对新的项目要坚持生产与环保“三同时”,要加大对环保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应用;统筹各片区环保设施建设,包括合理选择共建共享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场)等,避免重复建设,发挥规模效应;合理安排产业功能区排污管线和排污口,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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